更新时间:2018-07-01 18:07作者:李一老师
按“三严三实”要求履职用权,全面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早在2008年,习近平同志就强调,党员干部要“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事务处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语重心长地说:“省直机关的一个处,每个人,都有一定权力,但是,大家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民政部门服务老弱病穷、生老病死,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权益和政治权益,肩负着社会稳定和治理创新重大责任,我们行使职权尤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既反复研究历史沿革,总结经验教训,“彰往而察来”,保持连续性;又“温故而知新”,按照新的要求,通过听证、座谈、问卷等方式,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调整和出台重大民生政策。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便民利民原则,加快制定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归类整理审批服务事项,该下放的下放,该简化的简化,该公开的公开,并通过政务公开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明确办事人员职责,实行阳光运行,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逐步推进民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始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机制,引进信息化手段,加快建成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系统,开展财产信息比对,规范民政对象审批,开展专项阳光行动,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确保政策执行全过程的公平正义。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完善专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分配资金先定原则再定数量,尽最大可能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资金安全。主动接受纪检、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政策范围,符合规定方向。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上网公布资金安排使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处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流向顺查、入户直查、反向倒查等,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按“三严三实”要求谋事创业,全面提升转型发展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未来10年各个领域深化改革作了全面部署,省委也制订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路线图和责任表,民政部门承担多项任务。区划调整、社会组织、基层政权等还是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近两年来,中央先后就城乡低保、社会养老、殡葬改革专门制定出台政策文件,今年5月开始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委也将城乡依法自治率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这些既是中央和省里给民政部门提的新要求,也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期盼,我们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就要回应社会期待,脚踏实地,勇于担当,创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业绩。一方面,立足当前,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破解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事业改革、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民政基层基础夯实等难点问题,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在“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已过半,我们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另一方面,立足长远,回应社会热点,推进民政事业科学转型。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项利益矛盾逐步凸现,因产能过剩引发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很多社会资源急需进入大民生领域,这是民政事业发展千载难逢的良机。我们如何刺激群众需求民政、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如何激发市场发展民政,是民政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思维模式、改进工作方法。面对改革,我们既要扎紧制度的篱笆,又要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既立足民政事业的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积极主动研究相关举措,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以开阔的胸襟、历史的眼光、市场的手段,敢于向影响社会参与、市场发展顽瘴痼疾开刀,通过税收、国土、政策等宏观调控,撬动社会资本涌入民政领域,实现科学发展,释放改革红利,让社会享受民政更多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