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8:47作者:王新老师
2、逻辑上的全面性与层次性。
“三个倡导”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内涵的深刻反映,在逻辑上必然全方位覆盖和系统贯穿核心价值体系的各个方面。就结构而言,这三组词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涵盖了主要价值观主体的价值追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已写入党章和国家宪法的基本主张与发展目标,反映了中国人民寻求民族复兴的心声和愿景,是国家主导价值观,在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统领地位;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引领现代文明走向的人类共同价值准则和理想社会目标,更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核心价值理念,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柱;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价值观最基本的主体——公民个人的底线价值准则,体现了我国每个公民所应遵循的根本道德规范,作为公民基本价值观,是其他两个“倡导”的坚实基础。
3、内容上的统一性和包容性。
复杂的、差异的、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是改革开放时代的特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价值共识,才能被最大多数的群众所接受。以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去包容、借鉴和吸收有价值的先进理念,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包容性和自信性体现在以下三个“统一与包容”。
一是国家意志和个人价值的统一与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要有体现国家意志和政党目标的指导思想、理想指南,以引领全社会的团结奋斗。但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基点,只有让个人“安身立命”,才能让社会“安邦定国”。“三个倡导”既彰显了国家社会的目标,又张扬了人的主体性,实现了国家、社会、个人的价值愿景相统一。
二是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统一与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先进性并不意味着只针对特定的阶层和群体,其倡导的是代表大众利益、面向全民的普遍价值取向,具有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多数的基础性和广泛性。如对公民道德的规范,不是“奉献”,而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底线伦理。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先进性为引导,广泛性为基础,体现了我们党对思想道德建设发展规律的又一次深刻理解。
三是中国特色和人类共性的统一与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和理论特色。三个倡导,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民富国强”、“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目标,又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本善政”、“仁爱信义””、“和谐友善”的精华,还明确了非西方独有、属人类共有、也是共产党追求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准则,充分显示了“三个倡导”是用中国的经验和实践去界定和发展这些价值理念,用中国的发展实践、民族传统的道路自信和文化大国的自豪气度,在人类文明的制高点上,向世界展示了一个国家新形象和文明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