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0:48作者:王新老师
转变作风,关键在行动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教育是手段和方式,走进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目的和关键。整顿教育活动有时限,但转变作风,心系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的行动永无“休止符”。我们需要更多的忠诚与具体行动,用更多的执行力来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党的基层司法干部,为民是宗旨和信念,务实是职业操守和行动准则,清廉是思想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基本要求,从自身做起,加强作风建设,争当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将是我毕生不懈的追求。坚决抵制“四风”,认真学习《党章》、《党员干部管理条例》等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进行一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我反思,坚决纠正不良之风,真抓实改,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四风”自查自纠力度,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监管,以严格过硬作风积聚清风正气,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队伍,树立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