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1:19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龙头,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切实查处“奢、私、贪”,“庸、懒、散”,“蛮、横、硬”等不正之风,全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对党的纪律、公安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围绕“权、钱、人”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存在和发生。紧盯8小时工作以外时间,不定时深入辖区酒店、餐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切实预防和杜绝公安民警违禁违令、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不间断深入窗口单位、执法办案部门现场查纠值班备勤、警容风纪、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三要注重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扩大监督的覆盖面,实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坚决清除监督的死角和盲区。要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强化监督的针对性,特别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围绕执法过程抓好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抓好监督,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公安队伍内部抓好监督,切实维护好公安机关和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抓问责,强化执纪办案。惩治腐败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有力的手段。通过查处领导干部、公安民警违纪违法行为,不仅可以纯洁队伍,而且可以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查办案件放在重要位置,提升执纪办案水平。
一要杜绝“一团和气”。公安队伍出现问题是难免的,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待问题的态度不端正,可怕的是掩盖问题,袒护民警,发现问题不认真整改而导致性质改变。加强队伍建设,必须敢于触及矛盾、揭露问题,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做到严格监督、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二要从严治警,态度坚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民警违纪违法行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要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枪车酒赌”案件,查处为“黄、赌、毒”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治理一线、规范一方,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