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0:55作者:李一老师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明确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深刻领会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知晓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教师,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执教,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终身学习,自觉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生安全学习、快乐生活。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