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23:39作者:李一老师
一要持续抓。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省院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五条禁令、我院“五要五不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
二要具体抓。改进作风要从细微处抓起,必须要将注意力聚焦购物卡、贺卡、违规进出娱乐场所、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等具体的问题上,一个节日一个节日地抓,一项一项地抓,小处着眼,积少成多,力求显出成效。三要从严抓。进一步加大党风检纪督查力度,认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纠,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制度落实成为常态。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于如何保证检察工作乃至检察队伍的科学健康发展来说,“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早已成为其一项必不可少的保障。因为,作为承担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工作者,只有主动、坦诚地自觉接受来自外界和社会的监督,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保障检察队伍永葆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检察机关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实现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信息依法、主动、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拉近检察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努力让各项检察工作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案件听证、信访接待等活动,全面监督“七类案件或事项”。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提升检察队伍的素养和素质。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核心,是检察人员的主要职责,只有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司法,才能有效预防司法腐败。今后的工作中要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人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保证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保障,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进。具体为:按照全省检察工作推进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规定要求,做到案案规范,环环规范,不给任何枉法、违规行为留下漏洞;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法律条文使用精准、执法办案程序精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