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6:27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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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北京举办全国公安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培训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出批语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全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狠抓长效机制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跨越。
如何落实好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传递公安正能量,树立人民警察新形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需要认真思考、切实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善用媒体,增进信任,为公安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当前,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直接面对群众,时时在处理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被置于风口浪尖,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在面对涉及公安自身的突发事件时失策失措、应对不当,导致一系列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负面舆论不断扩大,甚至使公安工作陷入了人民群众不理解的尴尬境地,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诸如孙志刚事件、“躲猫猫”等事件等。事件发生后,各类新闻媒体的负面舆论一扩再扩,形成强大的舆论场,给涉事公安机关产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分析各地一系列有损公安形象的负面报道事件之所以接连不断出现,并且越扩越大,除了涉事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执法工作有疏漏失误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事件发生后,少数基层公安机关把媒体当成了对立面,对事件的真实情况遮遮掩掩。殊不知,党管之下的媒体,同样负有了解报道事件真相,适时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与义务。
如果涉事公安机关忽略了这一点,以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媒体,甚至在事件发生后乱找理由、推卸责任、搪塞记者,那只会引起媒体的反感,甚至激化媒体工作者的情绪,导致媒体对事件的报道有失偏颇,负面新闻一波接一波,形成强大的负面社会舆论,最终使公安机关越来越被动、越来越尴尬。
在此形势下,各级公安机关更应该尊重媒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增进信任,善用媒体,不仅要在涉及公安工作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与媒体沟通交流,而且还应在平时工作中注重与媒体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相互帮助良好关系。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增进信任,善用媒体宣传好公安工作,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