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2:46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创建文明校园自检标准的要求,我校具体实施步骤为:
1、发动宣传。全体师生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的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在校园里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站等载体全方位宣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公布不文明行为开展警示教育,教化养成、革除陋习、树立新风,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崇尚文明的良好校风。
2、组织实施。对照市级文明校园的标准和《咸阳市市级文明校园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完成实施方案制定。
3、自查验收。结合学校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学校组织检查,查找差距,弥补不足。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创建文明校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全面落实。各部室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对学校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3、广泛宣传,全体动员。积极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载体全方位宣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使创建活动人人皆知,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4、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大督查与协调力度,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等进行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部门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