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22:20作者:李一老师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辉;副组长:鲜承红、罗立、于海涛;成员:包士圣、黄杰、王光武、李小军、张绍松、杨丽、赵从润。
(二)开展自查整改。对照三项整改的具体任务进行评估检视,做到“四对照四自查”:一是对照整改责任,自查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二是对照整改措施,自查工作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逐一落实;三是对照整改时限,自查是否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事项,是否存在行动迟缓、进度滞后情况;四是对照整改目标,自查是否达到整改效果,是否有效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是否存在反弹回潮、改头换面、翻新变异等情况。同时,要联系各次查找出的自身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主动进行整改。
(三)细化工作举措。细化三项整改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要求,要针对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加强督办落实。及时总结“回头看”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坚持与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化正风肃纪和推进反腐倡廉相结合、与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相结合、与推进全县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