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03:02作者:王华老师
同志们,当前XX的发展已经走在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向左转,还是向右转,取决于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能否形成一个奋发作为、激情干事的创业氛围,这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切入,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共同谱写XX“四个发展”的新篇章!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实”就是举措实、落得实。《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的的规定,注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注重将抽象的要求规定细化、具体化、形象化,注重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注重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定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有据,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