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21:58作者:李一老师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对象:局领导干部和在岗工作人员。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责任,致使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3.监管缺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各处室、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整治: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不熟、标准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有想法没办法,对工作一问三不知,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
6.行为失范。重点整治:上级和领导布置的任务不落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7.效率低下。重点整治: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出工不出力,不敢担当,得过且过。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9.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