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21:29作者:才子老师
1910年,德国社会学家蔡特金(ClaraZetkin)建议为了纪念美国服装工人的罢工应设定一天当“国际妇女节”。该建议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妇女社会学家会议接受,但并未定出具体日期。
1917年,俄国妇女号召在2月23日罢工以要求“面包和和平”,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短缺。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折合成欧洲广范使用的格里高历是3月8日。
1924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三·八”节纪念大会。
1949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三月八日定为妇女节,该日全国妇女放假半天,举行各种仪式的纪念,祝庆活动。
1977年12月,联合国采纳了一项决议声明,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和平日,在一年的某一天,服从各成员国的历史和传统,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订为3月8日,且从1975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