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22:45作者:王华老师
篇1:
10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黎清海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纪检组长李书斌进行了详尽解读。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新《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李书斌同志对第四季度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安排,主要是通过“四抓”,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为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一是抓纪律教育。积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必学内容,抓住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教育引导。二是抓警示提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预防,警醒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三是抓突出问题的处理。坚持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对出现的问题,露头就打,营造强劲声势,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抓述职述廉。年底,对照“两个责任”清单,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述责述廉,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最后,黎清海同志进行了总结发言,提出了五条钢性措施。他强调,要根据中央关于从严治党新要求,超前谋划,推进五项新举措,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创一流的工作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增强遵章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安排落实,列入周四集中学习重点内容,采取学习与研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全局干部自觉校表对标,扎实整改,努力做到“学、思、践、悟”四个统一。要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为本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必学教材,实行学考结合、学用结合,组织专题知识测试,使党纪党规教育不断深化、与时俱进,做到常态化。二是要认真扎实开展全员述职述廉评议活动,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从今年起,在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结合落实“两个责任”个性化清单、“一岗双责”开展述职述廉评议。在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两个责任”清单、党建工作承诺书开展述职述廉评议。在一般党员干部中,对照岗位职责开展书面述职述廉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局机关干部“三突”记录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分依据。三是要强化系统内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办的主体责任。市局纪检组不要负抓好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执纪监督问题的主体责任,同时要负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纪检组的指导、督办、监督处理有关问题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县(市、区)司法局纪检组定期向市司法局纪检组报告工作和辖区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问题及时报告的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市县一体、整体联动、良性互动。四是纪检组在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队伍监督执纪问题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党员律师纪律教育与规范执业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局党组、律协对违规违纪律师事务所、律师作出的惩戒决定。拒不执行、干扰执行的,要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五是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的常态化。坚持抓提示提醒、抓突出问题处理,抓“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抓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把风险防控、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抓实抓到位,真正做到防微杜渐,严防小事变大、大事变炸,筑牢反腐倡廉基础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