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43作者:王华老师
10.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全省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现有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数量要压缩三分之一以上。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节庆、论坛、展会、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开工仪式外,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责任领导:谌贻琴、宋璇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1.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大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效能和加强网络政民互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坚持省委常委和省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委员会和群众工作中心,建立健全部门、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到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制度。办好“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委常委、副省长每年在“百日攻坚战”等信访维稳专项行动中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10件,平时工作中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5件。(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相关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长期贯彻落实)
(三)切实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大力推进提速转型
12.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四化同步”发展等重大决策的研究,加强分类指导,防止出现偏差。修改完善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园区建设、年度考核、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等考核办法,注重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考核,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倾向。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中央、省委要求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谌贻琴、孙永春、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各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方案;长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