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3:38作者:王华老师
泰安市中小学2018年假期作出相应安排。
一是统一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为4周,时间为2018年2月2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十七至2018年正月十七),3月5日(农历2018年正月十八)开学;暑假为8周,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9月1日,9月2日报到,9月3日开学。
普通高中寒假为3周,时间为2018年2月9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廿四至2018年正月十七),3月5日(农历2018年正月十八)开学;暑假为7周,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至9月1日,9月2日报到,9月3日开学。
2018年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市教育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
三是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艺术室和实验室等场馆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完善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四是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各幼儿园可参照中小学假期安排,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