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09:43作者:李天扬老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西培培瑞小学学生宿舍食堂项目由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儋发改概算〔2018〕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儋州市西培培瑞小学学生宿舍食堂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西培培瑞小学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272.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注:本项目分儋州市西培培瑞小学学生宿舍食堂项目;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截图,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