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21:12作者:李天扬老师
(2)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备注: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4月26日(初定),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备注:专业技能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6-27日(初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应聘者及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