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21:10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分别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72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应聘者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时间:2017年4月9日(9:00-12:00,14:30-17:00)、4月10日(9:00-12:00,14:30-17:00),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