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4 21:40作者:才子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快乐的暑假,现将我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11日开始,2016年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安排
1.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要针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实际状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
2.各学校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和法治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毒品预防、防性侵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要利用假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对学校实验室、餐厅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进行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工作,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军训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做好设备保养及开学准备的相关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4.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三毕业年级,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执行,按程序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调课行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76号)、《合肥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合教〔2012〕16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违规调课,假期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作业。
xxxxx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