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3:56作者:王华老师
二、全日制小学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第二学期于2016年7月2日结束,7月3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寒、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
(二)各学校要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成教办〔2011〕23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3〕11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 “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4〕11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提前结束课程,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学校的课程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
(三)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做好师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科学安排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