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5:00作者:王华老师
距离开发商交付房屋至今已半年有余,回想当初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焦急等待的心情想必众位业主至今仍深有体会。而今,开发商故技重施,迟迟不按照合同约定为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再次让我们陷入“与开发商交涉—等待—与开发商再交涉”这一无止尽的循环当中。已经交付了购房款却拿不到本该属于我们的房产证,面对开发商一次次的敷衍和无所谓的态度,我们在愤慨的同时,难道只能无奈?
其实,令人心寒的又何止逾期交房与逾期**这两件事。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有多么天花乱坠,小区现时的景象就有多么令我们失望:
1、擅改规划局设计规划,小区多处建设不合理;
2、未建立成封闭式小区,导致人多混杂,安全管理不到位;
3、小区绿化严重不足,与开发商前期承诺及宣传画册不符;
4、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配套设施与高昂的管理费不成正比;
5、开发商擅自将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出租给乐购超市停放班车,严重堵塞交通;
6、排除业主就小区地下车位的优先承租权,甚至禁止个别户型的业主租用车位;
7、擅自将原定为业主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楼宇第5层挪作他用;
8、业主专有部分的房屋设计不合理,部分户型出现雨天外墙渗水等情况。
以上,只是入住小区以来部分业主反馈的局部信息,相信还有更多不合理的问题亟待发现和解决。针对这些不合理现象,我们努力过,也抗争过,却始终收效甚微,根本原因不外乎在于:对犹如庞然大物的开发商来说,我们业主是分散的、弱势的,单个人或少数人难以对其构成有效影响。
所以,我们倡议罗宾森的众位业主同仁们联合起来,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共同维护-法律赋予我们应得的权利,不再纵容开发商对我们合法权益进行肆意的侵犯。为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
一、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只有成立了业委会,广大业主同仁们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意志,发出一致的声音,从根本机制上维护和实现业主们的共同利益;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代表广大业主去争取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