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6:49作者:李一老师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师范学校、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
2、已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但中途擅自离校或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
3、2015年因舞弊被取消2016年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1、铁岭县高中招生名额为900人(包括40名特长生),均为公费生,除特长生和域外就读回户生指标,其余指标全部定向到校。
2、县职专高中部招生100人,均为公费生;县二高中计划招生150名,均为择校生。
3、各学校定向名额的分配按2016年毕业年级的入学人数及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两个方面进行计算,二者比例依次按2:8(各学校定向生指标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初中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持乡(镇)或街道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基础教育股审查盖章,然后到招生办报名。
2、在县域外学校就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要由户口所在地学校负责,到铁岭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测试及中考考试,但不占用公办学校定向指标。
3、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户口所在地(铁岭县域外户口的)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要由考生家长写出书面申请和提供初中毕业证(毕业学校证明),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认定后可以报考。
4、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订卷、考试、复查、登分、建档、试卷分析等工作由铁岭县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
5、在非户口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考。
(四)文件依据
中考科目、各科试题分数、时间、命题范围及原则按县教育局下发的《2016年铁岭县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意见》(铁县教发[2016]14号)精神执行。报考师范类学校及普通中专的考生,按市、县招考办文件执行。分数公布后允许查分。查分报名时间在公布分数3日内结束,具体查分事宜由铁岭县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办理。
(五)填报志愿
铁岭县高中与师范类学校不能兼报,报考铁岭县高中或师范类学校可以兼报一般高中、普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