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03作者:王华老师
2.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家校沟通QQ群、微信群、校园网站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等形式,重点开展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毒品预防、防性侵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预防溺水、触电、中毒、火灾、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局部强降雨频发期和突发灾害活跃期,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安全及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和地质情况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各地各校各中小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印发安全教育宣传单并签订假期学生安全责任书,有效履行学生安全法定监护人的职责。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规范补课行为。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禁学校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上课和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高二年级因承担高考、学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其他考试等组考工作和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造成未能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而又未能在本学期内补齐的,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属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实际未完成课时的时间补足。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义务阶段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通〔2016〕92号)要求,全面落实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16〕94号)的要求,实行阳光招生。按照国家、省教育厅的政策要求,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再招收择校生。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