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3:50作者:才子老师
5、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原则上不举行各种类型的大型活动,如确需举行暑假素质教育活动,应以小型、分散的方式进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需收取费用的,报物价部门核定。
6、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暑假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必须对全体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防溺水、防雷电、防暴雨、防强风、防交通事故和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严格禁止学生进入游戏室、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引导和鼓励学生多读有益的报刊书籍。
7、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利用暑期做好校舍和教育设施的维修工作;充分做好新学年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起始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
8、放假期间,学校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专人值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校要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表报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
9、各校要将2015—2016学年度的工作总结和2016—2017学年度的工作计划于下学期开学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0、各校不得擅自提前放暑假或推迟下学期上课时间。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