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09:48作者:王新老师
(1)填写《厦门实验中学小学入学申请表》;
(2)提交资料;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A.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指产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土房局开具的房产证明;
C.疫苗接种卡原件;
地点:厦门滨海西大道6666号厦门实验中学
时间:2016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批审核:学校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4.公告:学校将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适龄儿童在学校对外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公告。
5.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的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实,按上级文件,将视其放弃在我校就近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