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及招生办法

更新时间:2018-06-22 10:26作者:三水老师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16年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杭州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
    1.杭州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3.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二)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招生对象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5日至26日
    三、报名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四、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3.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下同)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其他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各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名单后统筹安排。
    六、加强招生服务
    (一)区教育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
    1.招生政策公告。区教育局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
    2.招生录取结果公告。各公办小学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
    3.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招生服务
    1.各公办小学应加强招生服务,切实为适龄儿童入学提供服务和帮助。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2.市区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应及时将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3.区教育局设立服务专窗(地点在杭州市中河中路62号,上城区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内),为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军人子女就学提供服务和帮助。
    七、学区分布
    (一)常住人口教育服务区分布表
    序号学校教育服务区
    1胜利小学(钱塘校区)望江街道所辖的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
    2胜利小学(新城校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海潮社区(秋涛路以东)
    3胜利实验学校紫阳街道所辖的甬江社区
    4天长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
    5金都天长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6杭师附小(吴山)清波街道所辖的清波门社区、定安路社区(火药局弄以西)、清河坊社区(十三湾巷、东太平巷和小井巷以西)
    7杭师附小(钱江)紫阳街道所辖的凤凰社区、春江社区、新工社区
    8饮马井巷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梅花碑社区、西牌楼社区、姚园寺巷社区
    9天地实验小学望江街道所辖的近江东园社区、近江西园社区、徐家埠社区(新)、婺江社区、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
    10紫阳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十五奎巷社区、太庙社区,南星街道所辖的馒头山社区
    11娃哈哈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涌金门社区,清波街道所辖的劳动路社区
    12大学路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大学路社区、葵巷社区、老浙大社区、长明寺巷社区
    13穆兴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
    14高银巷小学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平巷社区、青年路社区,清波街道所辖的柳翠井巷社区、定安路社区(火药局弄以东)、清河坊社区(十三湾巷、东太平巷和小井巷以东)
    15抚宁巷小学紫阳街道所辖的彩霞岭社区、上羊市街社区
    16市教科所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除金棕榈花苑外)
    17上教院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
    18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
    19勇进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大通桥社区、始版桥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海潮社区(秋涛路以西)
    20清泰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莫邪塘社区、清泰门社区、兴隆社区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区划分
    序号学校教育服务区
    1大学路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大学路社区、葵巷社区、老浙大社区、梅花碑社区、西牌楼社区、姚园寺巷社区
    2穆兴小学小营街道所辖的茅廊巷社区、金钱巷社区、长明寺巷社区,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彩霞岭社区、上羊市街社区、小营街道所辖的紫金社区、小营巷社区、马市街社区
    3高银巷小学清波街道所辖的柳翠井巷社区、定安路社区、清河坊社区、清波门社区、劳动路社区,湖滨街道所辖的涌金门社区、东平巷社区、青年路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十五奎巷社区、太庙社区
    4市教科所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除金棕榈花苑外)、馒头山社区
    5上教院附小南星街道所辖的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海月桥社区(仅含金棕榈花苑)、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6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馒头山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7勇进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大通桥社区、耀华社区、在水一方社区、始版桥社区、紫阳街道所辖的木场巷社区、海潮社区
    8清泰实验学校(小学部)望江街道所辖的莫邪塘社区、清泰门社区、兴隆社区、近江东园社区、近江西园社区、徐家埠社区(新)、婺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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