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58作者:三水老师
流动人口在市区参加积分管理需要符合两项基本条件:一是在市区范围内办理居住证并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二是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年,申请人从1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据了解,目前已有11800多名流动人口参加了积分申请。“考虑到今年是首次实行积分管理,且积分管理办法是去年12月11日才正式公布,苏州市积分办将在5月20日之前,继续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开通参加积分管理的补录通道,教育行政部门在管辖区域内统筹解决补登记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请家有适龄子女并符合参加积分管理条件的流动人口,务必在5月20日之前,按上述规定程序补办积分手续提出入学申请。
补录的具体流程为:1.流动人口先向所属区的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补录申请;2.在区积分管理办公室同意补录申请后,流动人口再到市积分管理办公室提交有关居住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由市积分管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3.通过材料审核的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的积分管理服务窗口办理参加积分管理以及申请入学的手续。
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无空余学位或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继续实施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制度
2016年,苏州继续实施直属初中大学区辐射制度,并进行优化调整。“所有直属初中在公布施教区的基础上,向姑苏区范围试行大学区辐射。”中教处处长周祖华介绍,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兼顾特长、适合发展”的原则,通过“程序公开、多方参与、集体讨论”自主录取前来报名的姑苏区地段学生。在姑苏区行政管理区划范围内录取的学生不再视为择校生,从而扩大热点学校辐射范围,满足老百姓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后,小学毕业生可以根据学位告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也可到相对就近的试行大学区辐射的直属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如果学生报名后未被录取,则该学生仍可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不会出现没有书读的情况。据悉,今年施教区划分不作大的调整,地段生一律可以免试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