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21作者:李天扬老师
东教基函〔2016〕7号
关于印发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
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莞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各有关中小学:
现将《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局基础教育科。
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莞城中小学布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派位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父母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招生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招生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派位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派位对象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四、报名方法
1.凡符合派位对象第1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凡符合派位对象第2、3、4、5、6、7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基础教育”栏目中“莞城小学升初中”子栏目下载《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后,请于2016年5月10日—5月13日带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室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南城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5楼,咨询电话:23126112)。
五、工作安排
1.派位办法:将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的初一招生名额,按符合派位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2.“电脑派位”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00
“电脑派位”地点:东莞市可园中学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两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领导、莞城街道办事处领导、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4.为有利于初中招生名额安排的准确和合理,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统计到2016年5月31日止,在此日期之后迁入莞城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只安排在有学位的初中就读。
六、关于非莞城户籍学生升学问题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学生是外市户籍、本市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于2016年5月17日—5月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注册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优先安排(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南城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5楼,咨询电话:23126112)。
2.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我市非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升学,由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回户籍所在镇街教育部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到现就读小学进行登记,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由学校通知)。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注册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分批统筹安排。
3.有意通过积分制形式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按照《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当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具体受理日期另行通知)。请各家长登录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积分制入学”专栏,查阅相关信息和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