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13作者:王华老师
积分方案明确规定,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后,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到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填报志愿。而针对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届时将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被分配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入读的,免交相应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外。)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选择或转学到镇内其他民办学校入读,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其学杂费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但若随迁子女转学到本镇街外的民办学校入读,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读购买学位权利,全部费用均需自行承担。
■链接
积分入学流程指引
1.报名阶段
4月29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向相应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节假日不受理。
2.资料审核
申请人在递交资料10个工作日后,应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查询个人积分情况,6月17日所有申请人的积分均审核完毕。如有异议,申请人需在个人积分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出积分复核。
3.入围名单公布
6月23日至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公示申请人分数和排名;6月29日,各镇街教育部门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网上填报志愿
6月30日至7月2日,入围的申请人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网上填报就读志愿。
5.录取阶段
7月4日至7月6日,各镇街分配积分入学学位,确定学生录取学校,安排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