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9:12作者:李天扬老师
我区民办学校中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以跨区招生,6月10日前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入学时家长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6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和书面入学申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后,可在我区民办学校中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入学。提醒家长们注意,孩子一旦被民办寄宿制学校录取,入学结果将无法更改。2016年我区具备跨区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名单详见www.tzkszx.cn。
20.如何知道孩子是否被学校接收了?
会通过网络平台和短信告知。一经接收,入学结果不能更改。
21.我家孩子现在已经在学校上学并建立了学籍,但觉得学校不理想,今年想申请参加信息采集重新上一年级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已经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该学校已经为其建立学籍,系统将为每个入学的学生分配学籍号,此学籍号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建立学籍。
22.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对非本市户籍但持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的各类人员子女,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1)通州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通州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5)本市户籍父(或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簿或通州区实际居住证明;
(6)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提醒家长注意:以上证明证件,我们将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公安分局等行政部门查询验证。
2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持相关材料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部分信息采集。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http://yjrx.bjedu.cn,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并选择“通州区”,补全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