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09:25作者:王新老师
热点解读4:试行“学区户房”管理制度——针对热点片区学位逐年紧张现状,探索试行“学区户房”年限管理制度,从2016年起,凡同一住房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在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内(同一监护人除外),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通过热点学校入学“户房”年限设置,有效防止房地产中介炒作学区房,遏制“以房择校”行为。
热点解读5: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青海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和《外来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少年来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暂行办法》(宁教基〔2014〕84号)文件精神,2016年,进城创业和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西宁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且在西宁城区具有一年以上合法有效居住证(含适龄儿童),可向暂住地所在的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公办小学就读,与户籍适龄儿童统一编班、统一管理。
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被西宁城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或是在西宁城区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明(满一年以上)。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含购房合同)或在当地房产部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的房屋(房屋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热点解读6:均衡编班继续实施“零择班”——继续全面实施新生入学分班“零择班”制度,做到新生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同时各学校均衡配置任课教师,有效遏制择班的不良风气,促进教育公平。
热点解读7:继续加大小学升初中对口直升力度——在优化城郊对口直升基础上,为城区中心区域条件成熟的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小学,逐步提升小学升初中对口直升(单校划片)比率。
热点解读8: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微信公众平台——为便于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及时全面了解入学和升学相关信息,在坚持传统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今年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手机微信公众平台,将招生政策、报名须知、片区划分、录取分配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平台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政策解读与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