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9:49作者:才子老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父母一方在我区企业就业,能够出具在开发区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及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或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应能提供2014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①已交付使用并且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②未交付使用尚不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③租赁住宅、实现稳定居住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④租赁住宅、未实现稳定居住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月15-16日统一报名
全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15日-8月16日,共两天。报名时教育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第一小学、实验小学、金城小学三所学校协助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15日(8:00-11:30;14:00-17:00):自有住宅学生和实现稳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8月16日上午(8:00-11:30):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3.8月16日下午(14:00-17:00):其他学生集中到实验小学咨询。
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薄;
(2)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
(3)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以及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