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09:09作者:王新老师
在“幼升小”三个入学顺位中,第一、二顺位皆为在学校片区内有房又有户者,将按照落户年限进行录取;第三顺位则为在学校划片区内有房无户的京籍适龄儿童。
其中,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首要条件均为拥有本片区的户口和房产,并要求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前两个顺位,按照落户、购房年限是否满“若干年”作为区分。各学校可以根据片区内招生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对房产和落户年限的要求。
至于第三顺位,则是针对户口并非在学校划片范围内,但房产在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将按照家长的购房年限长短进行顺序录取。这一顺位,要求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提供其连续居住若干年以上的证明及在户籍地不能就近登记入学的相关证明。
针对三个入学顺位政策,石景山区教委要求各小学结合本校历年实际招生情况,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顺序,并于5月下旬上报审核。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入学顺位政策,只是针对学位紧张的小区和学校影响比较大,但如果学校学位有富余,也可能对房产年限不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