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9:15作者:王新老师
●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19—22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和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3.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4月25日—6月15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申请人网上填报的申请信息经学校验证无误的,招生系统将采集申请人相关信息,通过网上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申请人进行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比对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比对验核结果。
5、公布新生名单:6月24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6、新生报到时间:6月28—3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和核对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和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
(2)居住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新)或有效的旧居住证(需满一年以上)。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卡和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