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09:04作者:李天扬老师
十、初一学位申办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初一(4月15日—4月3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交资料:
1.时间:初一(5月4日—5月10日)
2.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三)审核资料:初一(5月11日—6月7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公示初审结果:
1.时间:初一(6月8日—6月15日)
2.学校在校门口公示各部门审核结果,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6月15日下午5时前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核异议资料:
1.时间:初一(6月16日—7月6日)
2.部门:申请复核的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并最终依据复核结果安排学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初一(7月8日)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依据其第一第二志愿情况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未到分流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
3.所有志愿未录取的处理:对超出全区整体招生计划,无法分流到公办学校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其就读附近的民办学校。
4.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