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0:02作者:才子老师
6.公办初高中衔接教育对口直升生比例略有升高。对口公办初中学校的直升生指标数控制在对口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15%内,具体比例由普通高中学校确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定执行。
7.特招特长生招生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市级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市级认定特色项目校(新增)相应特招特长生认定比例可“上浮至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5%以内”。
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力争让教育政策的红利惠及到每一个百姓。我们切实做好“五个规范”,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一是规范初中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必须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二是规范特招特长生的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三是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任何类别的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四是规范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指标生,自主招生,特招特长生等招生要公开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录取方式,并在株洲教育网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五是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不予注册;严格按成绩等第录取,不接收任何条子生。市教育局监察科、基教科、民办科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同时,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各学段学位比较充足,2016年,株洲小学可提供个38010新生学位,其中城区可提供12200个新生学位(株洲有小学毕业生37334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11891人);株洲初中可提供37900个学位,其中城区可提供11980个学位(株洲有初中毕业生35553人,其中城区初中毕业生11013人);株洲可提供高中学段学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36000个,高中招生计划基本与去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