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9:21作者:王新老师
八、学籍证明是否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不再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化了办理手续。
九、各区(市)县是否需要出台实施细则?
答: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应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坚持《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做法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十、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以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以居住积分为基础、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十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电话可以电话咨询区(市)县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