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08:01作者:王华老师
3.强化初级中学的责任。初级中学校长为中职招生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中职招生领导小组,召开中职招生动员大会。对所有毕业生的去向进行跟踪,动员和指导对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做好适合于自身发展的选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级也要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监督,阳光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制度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监控评估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打造“阳光招生”。
3.细化责任,分级管理。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内容作为对县级政府教育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落实。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市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适时针对招生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解答;在开展招生入学关键时段,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设立招生考试咨询点,为家长和学生解疑答惑;开通招生考试工作接待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指导学生、家长填报好志愿;要开展好“职教活动周”和“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招生入学政策的知晓度,让广大家长、学生,社会各界了解和理解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