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二,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在学前教育阶段,推动地方健全学前儿童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和资助标准。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至所有学生。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免学费制度,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在高等教育阶段,督促有关省市区参照中央政策出台地方性赴基层就业学生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政策。
第三,推动地方理顺学生资助管理体制。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管理体制和机构队伍建设直接影响到资助政策落实的质量与效率。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省、市、县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统筹管理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业务。
第四,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地方财政明确分担比例,明确中央奖补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审计和监察力度;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通过社会专业机构加强对国家资助资金的监管。
第五,进一步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以学籍为基础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要实现与人口、低保、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或信息共享,为各级各类学校确认学生身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技术支持,提高资助管理工作效率和学生资助的“精准度”。
第六,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理论研究。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学生资助专家智库和研究队伍。探索成立全国学生资助研究会,建立国家层面的学生资助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学者定期开展学生资助理论、实践与国际比较研究,为不断完善国家资助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国际经验;依托研究会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宣传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广泛传播中国“学生资助”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