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09:51作者:李一老师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电子烟既不属于食品,也不属于药品,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商店售卖的电子烟属于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者小商店没有营业执照等证照,如果接到举报,他们可以前去查处,但是,如果商店证照齐全,或者售卖的电子烟不是“三无”产品,他们也无能为力。
据了解,在我国,目前对电子烟的监管尚属空白,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产品,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国家认为其是一种消费品,有的国家则认为是药物,还有些国家认为是烟草产品。因而,对电子烟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支持,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则进行适当的管制,还有的国家至今未表态。
【借鉴】多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
法国于2013年6月底通过了一项有关电子烟的法案,法案规定:禁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制品,违者将被处以重罚。
德国联邦政府于今年11月4日发布新闻公报说,联邦内阁已完成立法草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和电子水烟笔,以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因为电子烟和电子水烟笔是一类模仿普通卷烟的电子产品,可将含有或不含有尼古丁的烟液雾化,供人们吸入。
世界卫生组织曾发布一份《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报告》,其中显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即电子烟)同样会产生有毒物质并危害健康,而电子烟的普及,渐渐成为许多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形成尼古丁依赖的入门产品。世卫组织呼吁,各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禁止售卖电子烟给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