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突出教育重点。各地各学校要重点加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强化寄宿学生的返家乘车安全教育,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要强化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陌生人拐骗等,要教给学生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要密切家校联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或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期间学生应遵守的注意事项,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同时,提醒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四要强化社会宣传。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社会宣传引导。要在学校附近、主要道路口、危险水域悬挂横幅、标语、设置警示标牌。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制作提供适合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出的预防学生安全事件发生的宣传教育资料,在黄金时段的各档节目中播放、登载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学生安全字幕,时刻提醒社会各界和学生及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区域。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设施、财产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充分发挥专职保安的作用,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各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要认真落实各种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教安〔2011〕13号)和《关于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加强学生非正常死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12〕13号)有关要求,对发生各种学生非正常伤亡、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暑假安全工作由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落实,细化到每一具体责任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