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09:51作者:王华老师
③园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所在家庭的户籍所在地与房屋产权所在地因故无法统一,且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内无其它产权房,应以房屋产权房所在地优先安排施教区学校。根据所在家庭的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其它学校就读。
④园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家庭新购房且实际居住,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户籍无法迁入的,且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内无其它产权房,能出具相关购房和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应以新购房所在地优先安排施教区学校。根据所在家庭的购房合同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其它学校就读。
⑤园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则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房所在地优先安排施教区学校。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其它学校就读。
⑥小学应届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园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⒉特长生招生
⑴根据南京市2016年招收特长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园区南化二中和旭东中学具备招收体育特长生资格,南化二中项目为田径,计划为6人,旭东中学项目为击剑,人数为6人,面向全市招生;南化二中同时还具备招生艺术特长生资格,项目为美术,人数为20人,面向全市招生。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
⑵特长生招生程序如下:
①考生于5月3日—5日期间到招生学校自主报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②招生学校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并在校园网公示符合报考资格学生名单。
③招生学校于5月16日上午对符合报名资格学生进行专业加试。并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
④招生学校于5月23-24日登录“南京市初中特长生管理系统”录入录取学生名单。社会事业局于5月25日对各招生学校上报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