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2:31作者:王新老师
李沧初中入学安排
2016年李沧区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计划招生3500人左右,继续采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划拨或电脑派位两种办法,全区分为四个学区片。6月21日(星期日),区教体局将组织进行初中入学电脑派位或整体划拨。6月27日(星期六),各中学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崂山初中入学安排
2016年全区初中学校计划招生2200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按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的办法,6月12日前,学校要指导学生填写初中入学报名信息,6月底以前,完成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按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工作。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若小学阶段即在崂山区借读并取得学籍,同样执行按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办法。
若初中阶段到崂山区初中学校申请入学就读,除要符合“四证”(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崂山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要求外还应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包括全国学籍号)、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及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
符合上述要求者,可以在6月底或开学前一周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
在崂山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崂山区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现就读小学参加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毕业后,可以根据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域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继续升入初中。
如需回崂山区就读初中,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持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包括全国学籍号)、居住证明以及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经原毕业学校及所在教育(体)局盖章,于6月底以前或开学前一周到学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报区教体局审核。
在崂山区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初中,家长要及时向现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出具学籍证明盖章后报区教体局备案。被区外初中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后,家长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原小学毕业学校确认,复印件留原毕业学校存档,名单汇总后报区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