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33作者:王华老师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预报名平台(网址http://wlbm.jdedu.net)或江东教育信息网链接飘窗(网址www.jdedu.net),进行相应操作。通过网络初审和现场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小学入读。
6.本服务区外的江东户籍学龄儿童入学规定:
自愿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小学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龄儿童,申请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日程安排
1.4月24日为全区各小学张贴《江东区教育局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6年江东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见附件2)、《2016年江东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通告》(见附件3)的统一日期。
2.5月7日—9日为各小学办理江东区户籍(或拥有江东区房产)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时段。各小学同时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
3.4月25日9:00—5月5日17:0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登记的统一时段。
4.6月11日—13日为江东区各小学公布地段新生名单,并向家长寄发《江东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时段。
四、招生要求
1.坚持公办学校“零择校”。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招生服务区,制定招生办法。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以学校网络和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保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告的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及需携带材料等。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拼音、计算等测试。
3.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0人;特殊情况需要超班额的学校,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学籍注册。
4.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各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5.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各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