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和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通知(2)
更新时间:2018-07-27 09:09作者:王新老师
家门口400米就有一所小学却不能上,可孩子却要“舍近求远”,可能要跑到2公里外另一所小学去上学。南京市民顾先生认为,根据“就近入学”规定,他的孩子应该上离家最近的学校,遂起诉该市建邺区教育局。
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于4月24日下午宣判。据了解,这起罕见的、希望以个案来推动教育部门正视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公益类诉讼,已引起各方关注。
当天,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作出裁定,顾先生在起诉时,由于其女儿未满6周岁,不属于“适龄儿童”,起诉人与被诉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驳回他的起诉。
南京法院系统的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裁定驳回起诉,并不存在胜诉、败诉问题。“教育局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这次没有审理。希望哪一天有机会审理,这真正涉及教育公平问题。”
顾先生则对澎湃新闻说,“打算上诉,我肯定要上诉,较真到底。”
距家近的小学上不了,要去2公里外的学校
今年46岁的顾先生,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2008年10月出生,今年9月就要上小学了。实际上,从去年开始,顾先生就开始操心上学这事儿。
家住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的顾先生说,2016年4月,离家400米外,一条马路之隔,新出现一所小学——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北校区(以下简称“新城北小”)。
他原本以为女儿会上这所小学,去咨询建邺区教育局后却得知,2016年吉庆家园小区的学区依然在南湖三小,在2公里外。
“如果去南湖三小,要经过8条马路8个红绿灯,对小孩不太安全,甚至要冒着生命危险。”顾先生对澎湃新闻说。
为啥要去更远的学校?区教育局告诉他,“就近不等于最近入学”。这让顾先生很不满意。
2016年7年,顾先生替女儿起诉建邺区教育局,认为教育局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就近入学”的政策精神,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2016年建邺区教育局划分小学施教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澎湃新闻了解到,建邺区法院一开始并没有受理此案。后经南京市中级法院裁定,该案才由建邺区法院立案受理。
提前维权,被教育局驳斥为不具有诉讼资格
今年4月2日,建邺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顾先生称,自家距离新城北小400米,女儿却不能去上。而距离新城北小约3公里外的雨润国际广场以及还在建设的其他3家新楼盘,却都被划入新城北小的施教区,而且全都是双学区。他说,“这违背了教育资源公平的原则。”
对此,建邺区教育局的代理人则认为,学区划分所要考虑的不仅是“就近”原则,要根据本区域内的小学布局、入学儿童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区分布呈不规则多边形。
除了就近原则,顾先生的代理律师说,“不能把学区划分结论直接放在网上公示,而没说为什么这样划分,也没征求群众意见、广泛讨论,这在程序上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