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20日—30日,组织进行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
2.5月下旬,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简章等,并向社会公示。
3.6月下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公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工作程序等。
4.6月20日—30日,民办小学组织进行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录取等工作。
5.7月5日—10日,太原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报名。
6.7月11日—15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入学报名。
7.7月16日—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太原市教育局组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8.8月5日,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9.8月26日上午,进行小学均衡编班工作。
本报记者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