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09:07作者:李一老师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于2011年制定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要求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体育锻炼。
近日,笔者在山西省大同市的16所小学和9所中学进行调研,发现这一规定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一是课时大多不达标。除高中情况较好外,小学和初中各只有1所学校达到了规定要求,多数学校为一周2个课时,有的3个课时中还有1个课时为室内课,但也经常被其他课占用,甚至还有个别小学每周只安排1节体育课;二是没有体育课的当天,除常规课间操外,大部分不安排体育活动,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普遍不足1小时。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教育行政部门仍以教学成绩、升学率作为考核各学校的单一指标,社会及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视程度也不够。另一方面也有学校担忧学生在锻炼活动中意外受伤,因而削减学生活动时间。
为此建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应高度重视,确保学生锻炼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安排、认真实施,落实教育部规定。同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的学校予以及时纠正。此外,还应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定期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向家长发放体育锻炼和饮食健康的建议。建立健全校方责任险管理体系,有效免除学校和体育教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