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2:54作者:李一老师
《意见》还要求要严格执行科学民主的章程制订程序,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章程制定、修订后还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或备案。
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在健全学校治理结构方面,根据《意见》,到2016年,全市各中小学要构建起以学校章程为依据,鼓励和支持学校依法强化校本管理,加快学校自主特色发展。《意见》提出要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公办中小学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完善校长、校级干部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民办学校完善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同时要完善中小学决策机制。公办学校应以校长办公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履行法定职权。同时完善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和审议功能。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进校务委员会建设、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家长委员会、自主设立学术委员会等。
构建学校与社会沟通机制
在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发展规划(以五年为发展周期的策略性规划)、学校发展年度计划书、学校年度质量报告书和校长年度述职报告等为主体的学校发展报告制度,并及时向学校全体师生及社会公示公告全部发展报告。同时,健全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教师职务职称聘任和聘期合同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等各项具体制度,并将师德档案作为教师档案的必要组成部分。
此外,还将全面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构建学校与社会沟通协调机制。
据了解,为保障上述工作落实,深圳将成立市教育局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会安排专项资金。教育部门会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基础性达标考核与办学水平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不达标学校原则上不能通过其他综合性教育督导评估。
■深圳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主要内容
●2016年,全市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部学校向社会公布章程。
●鼓励和支持学校依法强化校本管理,加快学校自主特色发展。
●公办学校应以校长办公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办学校完善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法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