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1:43作者:王新老师
五、岗前培训
报到后,从事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工作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须参加医学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取网络授课、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毕业生落户事宜的说明:
1.外地生源毕业生的落户手续由医学部人事处在本人报到之后统一办理;北京生源城镇户口毕业生的落户手续自行办理。
2.在京就读、本科以下学历的北京生源农业户口毕业生,由毕业生按规定在培养学校落实“农转非”后到医学部办理报到手续。
3.在最后学历入学时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口、无法在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外地生源毕业生,请在培养单位发放报到证后,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如当地派出所无法开具户口迁移证,则需要办理准迁手续,即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卡等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如果毕业生原籍为集体户口的,须持本人户口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须经所在派出所盖章),如该单位没有集体户口首页,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二)暂缓或不予接收报到的情形:
1.毕业生的档案材料2016年7月底仍未寄达者,暂不能接收报到。请毕业生与原培养单位联系,将档案尽快寄来,待档案寄达,审核无误后再办理报到手续。档案材料不齐全者,暂不接收报到,待补齐材料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2.本科生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不予接收。
3.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暂不能接收报到;如在教育部规定的申报落户手续时间前仍未获得学位,将不再保留接收资格,档案退回培养部门。
4.如发现毕业生隐瞒真实情况的(如:身体状况不实、受过处分、成绩不实等情况),将不予接收。
(三)交通费用自理。
(四)医学部本部的新教工报到后不再提供公寓床位,自行解决住宿;临床医院新教工遵循各医院房产部门规定。
(五)博士后不能如期派遣的请及时通知医学部人事处。
(六)报到时如有问题请先与各医院或学院人事部门联系,以保证报到工作顺利进行。
医学部人事处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10)82801550;传真:(010)828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