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1:20作者:李天扬老师
4、学院只在新生入学时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办理新生户籍迁移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户籍一经迁入,在校期间户籍将不能再迁出。
四、收费及交费方式
1、学费:文法财经类15000元/人/年,理工类17000元/人/年;
2、住宿费: 八人间1800 元/人/年,六人间2600 元/人/年;
3、代办费:1249元/人·学年,包含教材费、保险费、军装费、体检及防疫接种费;
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联〔2008〕168号)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陕质监联〔2015〕7号)的要求,我校已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教育厅审查合格的企业订购了学生床上用品,请新生放心购买。自愿购买公寓用品(被子(厚)、被子(薄)、褥子、床单、被套、枕巾、枕套、枕芯各一个)者需另行缴费,410元/套。
5、交费方式:受理银联卡。
五、其他事项
1、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交报到注册处。凡未签订《自律书》者,一律不予报到注册。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生随寄一份《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落实有关事项,入学后交班级辅导员。
3、新生在来校途中和报到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勿将行李和费用等交于他人代管、代缴。
4、新生报到期间,我院在西安火车站设有临时接待站,报到新生可乘接站车到校。